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計畫

公告日期: 2024-01-26

一、 依據「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宗旨:提高本校僑生國語文與基本學科之學習能力,加強僑生課業研習。

三、輔導對象:

    (一)1年級新僑生之基本學科經測驗或考查程度較差者。

    (二)2年級以上僑生基本學科不及格者。

四、輔導科目、授課教師、上課時間(每科每週授課2小時,採實體上課)

()微積分(理、工學院):林尚文老師,上課時間:星期三/12,13

()微積分(商管學院):林尚文老師,上課時間:星期四/12,13

()英文:瞿聖強老師,星期五/13,14

五、費用:不收任何費用。

六、登記日期:113216()222(), 每科滿6人即可開班。登記選課者,不得無故缺課

七、登記地點: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境外生輔導組。

八、公告可開班課程及教室:113226()

九、上課日期:11334日起至11367日止,為期14週。